各相关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学制与修业年限相关规定,为加强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切身利益,拟对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在校生进行学籍预警。
各相关学院按照《即将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预警名单》(附件1)认真核查本单位超过基本学制的学生学籍状态,对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及时告知其应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对于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籍核查相关工作规定对其进行取消学籍处理。请各相关学院核查后整理填报《辽宁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预警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继续教育管理处。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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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rjy.lnu.edu.cn/info/10776/687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