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学75年的发展历程中,一代又一代辽大教职工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为展示学校光辉历程,传承辽大精神,现面向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辽宁大学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相关实物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段
1948年建校至今
二、征集范围
辽宁大学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具有收藏、研究、展览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文献和实物。
1.学校建校以来各个时期的教学、科研等各类活动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2.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景及带有学校印记的实物。
3.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4.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记录的实物和照片等(如早期学校领导、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学员证、借书证、校标、校旗、校徽、袖章、纪念章、校内使用的票证等有学校标记的生活用具;教鞭、铁笔、钢板、蜡纸、手推油印机、各式录音机、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早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学、科研、实验用教具;练习本、笔、尺、书包等早期文具。
5.各个时期的出版物,如各类刊物、印刷品,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教案、讲义以及学习笔记等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手稿。
6.各个时期国家机关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录音带、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7.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珍贵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1.直接送交。您可以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直接送交辽宁大学档案馆(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图书馆一楼南门档案馆综合档案服务大厅)。
2. 离退休工作处帮助代收。您可以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送交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代收负责人付伟,电话:024-62202099。
3.电子邮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dazx@lnu.edu.cn
4.信函邮寄。您可以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邮寄至通知中提供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请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信封上请注明“校史资料”)。
寄送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档案馆,刘老师收,邮编110136。
5.现场接收。对年岁已高的离退休教职工提供的实物及照片,请联系我们,将由工作人员登门接收、复制或扫描相关资料。
四、征集要求
接收实物档案资料时,捐赠人需签订《实物档案捐赠协议书》。
联系人:刘朔
联系电话:024-62202809 13709810929
附件1:实物档案捐赠协议书
附件2:实物档案捐赠交接表
辽宁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辽宁大学档案馆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