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试行)》《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宁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自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管理,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就我校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度
1.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完成校内报名;
2.2025年12月22日前,完成开题相关工作;
3.2026年3月初,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完成自考实践环节报名;
4.2026年3月10日前,撰写毕业论文,完成初稿;
5.2026年3月30日前,毕业论文定稿;
6.2026年4月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生自检;
7.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测,学校检测;
8.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提交论文终稿及相关材料。
二、具体要求
(一)校内报名与缴费
考生应在理论课考试全部通过后报名毕业论文实践环节,报名考生登录“辽宁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论文报名系统”进行申请(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已有账号的考生登录 https://lnumzk.jxjy.chaoxing.com/申请报名;未注册的考生登录http://16q.cn/5Op06h进行注册,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后再申请报名。所有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通过“辽宁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论文报名系统”中“缴费模块”缴纳论文指导费500元/人、毕业论文答辩费350元/人,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费报名无效。
(二)毕业论文开题、撰写、指导、论文答辩
具体参照《辽宁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及论文原创性检测
学校将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对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进行管理及原创性检测,检测标准具体如下: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测模块)”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小于30%视为通过。
拟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采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测模块)”和“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小于30%视为通过;任一系统检测结果大于等于30%视为不通过。
未明事宜请咨询:
计算机、法学专业,继续教育学院孙老师,联系电话:62205687
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院李老师,联系电话:62602472
附件1:《辽宁大学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论文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2:《辽宁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3:《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辽宁大学教务处
辽宁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3日